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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海关加工贸易业务?


加工贸易是什么
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原材料、零部件、零部件、包装材料的全部或一部分,加工或组装后出口产品的经营活动,包括材料加工和供应加工。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加工贸易进口材料属于国家进口限制,经营单位不得向海关申报进口许可证。

 


加工贸易出口成品属于国家出口限制性规定的,企业应当向海关提交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进口材料受保税监管的,加工产品出口后,海关应当按照实际加工注销再出口材料的数量。

 


海关加工贸易业务如何办理?
企业需向主管海关申请“加工贸易电子化手册”。

 


首先,加工贸易手册需要签订对外加工贸易合同。然后企业在线加工企业在当地海关办理手续,申请备案。如果有必要,海关检查就去工厂。海关工作人员根据风险收到风险保证金。企业通过金关二期系统向海关申请交纳风险担保金,向指定账户支付货款或提供保证书。海关审批后,企业负责货物的进出口。

 


开展加工贸易的注意要点
一、未经海关批准,加工贸易货物不得抵押。

 


二、经营部门与加工企业不在同一地方的,在加工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加工贸易手续。

 


三、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手册的设立手续:

 


进口或出口成品由国家禁止进出口的;

 

加工产品属于我国国家禁止加工生产的范畴;

 

进口材料不得实施保税监督的;

 


经营企业或加工企业不按国家规定允许加工贸易的;

 

经营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海关报告已过期的加工贸易手册,并重新申报手册的编制。

 

四、企业应如实向海关申报单耗。
物质损耗是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加工条件下加工单位成品所消耗的材料量,物质损耗包括网损和工艺流程。
净消耗是指加工后材料因物理变化或化学反应而存在于单位产品中或发生转化的量。

 


海关加工贸易业务如何办理?
工艺过程是指由于加工工艺的原因,材料在正常加工过程中消耗以外所需要的消耗量,但包括有形消耗和无形消耗在内不能存在或转化的量。

 


2018年海关总署59号公告决定全面推广实施“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以下简称新监管模式)改革。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生产型企业,可以向海关申请“以企业为单位的监督管理模式”,在此模式下加工贸易企业可以根据行业特征、生产规模、管理水平等因素,按照项目和项目设立账簿的生产周期,自主选择合理的核销周期,按照现有规定确定单耗申报环节,自主选择单耗申报时间。